一、合同成立是指什么合同成立,指当事人经历要约、承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构成要件:一是有双方当事人;二是有订立合同的目的;三是意思表示一致。就合同成立应注意:
1、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上,仅要求就合同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而不要求就合同所有条款达成一致。
2、在与合同生效的关系上,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里“依法成立”则意味着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有在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一个成立的合同,才是一个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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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订立的区别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虽为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密切联系的。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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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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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专业解答一份借贷合同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借贷双方明确表示借贷意愿,约定借贷金额、利率(如有)、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另外,合同形式要合规,例如是书面或电子形式,同时借款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样借贷合同才能生效。
专业解答在借款合同的签订中,要满足这些条件:参与人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理解合同条款和法律后果;合同得是真实自愿的,没有欺诈或误解,以确保其有效性;合同内容要详细具体,以便于执行和监管。这些基本条件共同构成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框架。
专业解答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和效力方面,关键在于双方要达成一致,明确借款额度、用途、期限和利率等关键要素,同时要保证诚信无欺。合同当事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组织则必须在其经营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专业解答合同不成立和无效是有区别的: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从来就没有生效过,双方也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了,但因为违反了法律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处理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一般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财产需要返还。而对于无效合同,需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或者赔偿损失,责任则根据双方的过错来分配。
专业解答借款协议的形成和生效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各自都有独立从事商业活动的法定资格。其次,双方必须在借款事项上达成高度一致,意愿表达要真实,不能有欺诈行为。这些条件是确保协议合法有效的基础,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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