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专用章丢失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专用章丢失,当事人应立即到当地媒体进行登报做个声明:本公司合同章(全称)丢失,自今日起声明作废,特此声明。然后重新办理合同章。
二、重新办理刻章手续的流程:
1、公章被抢、被盗或者因其他原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公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如实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
2、需要重新刻制的,凭作废声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3、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将单位或者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和要求刻制公章的证明,以及载明公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尺度、材质、使用的文字和字体、排列的方法及其顺序等内容的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对上述材料以及是否已刻公章等情况核实并将信息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该单位或者机构委托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
律师解析 合同专用章丢失应该进行以下补救措施: 单位应当应当立即登报发布遗失公告; 并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需要重新刻印的,可以再次携带登记证书、书面申请书、印章式样材料、登记机关介绍信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再次申请即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