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要搬迁,并且之前工作时到待遇也变了,双休变成单休,没有加,我们跟公司协商调整上下班时间失败,我们现在是想可以申请补偿吗?我们到合同是之前公司让我们签到派遣合同不是本公司到合同,有冲突吗?
你们现在可以辞职且申请赔偿的。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ps:一般一个月为期限)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ps: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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