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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人直接抱起椅子扔向对方,导致椅子和多个办公用具损坏,我想了解下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解释是什么?

刘** 山东-德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0.28 15:54:34 2033人阅读

我们单位上有两个人因为一些事情争执扭打起来,后来因为实力悬殊,其中一个人直接抱起椅子扔向对方,导致椅子和多个办公用具损坏,我想了解下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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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解释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2016-10-28 16:0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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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解释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2016-10-28 16:0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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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刑法条文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6-10-28 15:5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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