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个女网友去开房,我主动亲了她还强行抱了抱她,她说我强奸她,我这算是强奸吗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不构成罪。我国法律规定的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在认定标准上采取的是插入说。所以,没有发生行为,不能认定为罪,最多是强制猥亵。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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