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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根据您的描述,你们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您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
第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显然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法;
第
三,你们已经找到劳动局,劳动局已经限期一周内支付工资,现在老板不认张,你们可以继续到劳动局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你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单位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第
四,投诉劳动局的同时,应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申请劳动仲裁你们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020-10-17 20:46: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