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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现在被刑事拘留受害方已同意和解并到公安机关解决什么时候能放人

贾* 黑龙江-佳木斯 强制措施咨询 2020.10.14 23:30:29 344人阅读

故意伤害罪现在被刑事拘留受害方已同意和解并到公安机关解决什么时候能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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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案情判断。
  首先,要看被害人所受伤害是重伤还是轻伤,如果是重伤,则即使被害方同意和解并要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因重伤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也不会撤销案件,应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只是可能在量刑上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否能放人则需要看的判决结果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等放人条件而决定。
  如果属于轻伤案件,也要分案情判断。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规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案,公安机关应给予治安处罚,给予非拘留等治安处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放人,如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则从拘留期限到期后放人。如果符合适用由公安机关调解的伤害案件,则自调解结束后放人。对不符合公安机关撤销的其他故意伤害案件,则只有符合取保候审等情形才可以放人。
  部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十九条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2020-10-14 23:31:29 回复

1、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视情况而定也可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样会留有案底,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2、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作出的不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由此可知,撤销刑事案件决定、作出的不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均不属于犯罪记录,不会留下案底。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法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刑事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作出的不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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