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忻州法律咨询 > 忻州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7条规定全部内容?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7条规定全部内容?

董* 山西-忻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0.14 07:41:00 316人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7条规定全部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忻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忻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2020-10-14 07:43: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