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换岗位显然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与你达成一致就强行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知公司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否说明了解除原因,如果解除原因是不服从公司岗位调整,那就好办了。公司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第四十七规定计算的经济补偿的两倍。因此,你可以得到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应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因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不需要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如果合同到期,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需要提前通知,那么未提前通知可能构成违约。
专业解答是否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终止“租房合约预定至少需于违约发生前30日提前告知”这句话所表达的含义是在决定提前结束租房契约时,必须预留出足够的时间提前向对方发出通知以便对方对相关情况有所准备。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们签订的是一份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协议,那么你和我都可以随时选择解除该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出这个决定,而是需要提前告诉对方我们这样做的原因以及具体日期。
专业解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合同时限临近结束之际,用人单位有责任提前30日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双方劳动关系即将到期以及相应的安排举措;同样地,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劳动者亦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深入沟通,共同商议是否将劳动合同续期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专业解答若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牠们被称之为“预告解除”,而这将意味着,雇主无需对该终止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反之,若该解除为雇主依据“非过失性解雇”或者“经济性裁员”这两种非过错情形进行,那么雇主则有义务支付一定金额作为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在其劳动岗位上的实际服务期,每满一年就须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基础薪资作为补偿。
专业解答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员工方面,用人单位所适用的范围包括无过错性辞退以及经济型裁员两种情况。在此过程中,无需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是仍然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考虑是否追加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资金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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