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抵押车贷款逾期几天车被开走,该怎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担保法》的上述规定,四川某小贷公司在催款十天未果的情况下就变卖抵押车的行为显然有失妥当。不过,既然双方在借贷发生之前曾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就具有了法定约束力。所以本案的关键处在于双方的贷款合同如何约定贷款逾期,如果合同约定了逾期容时且对超出期限之后的抵押权处置,那么唐先生在本案中就需要反思自己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认真研读过合同的各条条款。如果合同没有这项规定,则唐先生就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汽车抵押逾期后,车辆被擅自开走是非法行为。债权人应通过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行使强制扣押权。私自开走车辆侵犯了借款方的财产权益,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车辆所有者应妥善保管《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机构无权随意处置或盗窃车辆。
律师解析 1、抵押车被贷款公司强行开走是不合法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因为《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 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 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