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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超平方会怎么样?

ask****869 浙江-宁波 宅基地咨询 2020.10.10 08:35:45 449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超平方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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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您好,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0-10-10 10:36:02 回复

长春乡村宅基地表积准则参照吉林省准则,乡村住宅用地每户不超出330平方米。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许;其中牵涉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解决审批手续。  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出下列准则:  
(一)乡下户(含一方是乡下户口的居民)住宅用地三百三十平方米;市区所辖乡和建制镇规划区、工矿区乡下户居民的住宅用地二百七十平方米;  
(二)乡村当地非乡下户居民住宅用地二百二十平方米;  
(三)国有农、林、牧、渔、参、苇场(站)和水库等单位的工人住宅用地二百七十平方米。  原有宅基地超出准则的,应当根据村庄、集镇建设规划逐步进行调整,调整前能够按临时用地管理。村庄、集镇建设需要时,超出准则部分必须送还,并不予赔偿。  禁止在超出用地准则的住宅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在当地再申请住宅用地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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