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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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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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儿子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是不是可以撤销,取决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 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或拒绝未确定的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你的儿子年仅15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比一般人聪明,连续跳级,但不能就此推定其订立的合同就是与其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因而,这一合同的效力,必须经你儿子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你和孩子的父亲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所以,对你儿子签订的转让协议,你有权追认,让其有效,也可拒绝承认这一协议的效力。
2020-10-09 21:05:2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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