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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到学校殴打教师致伤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连* 福建-福州 学校侵权咨询 2020.10.09 13:12:56 369人阅读

社会人员到学校殴打教师致伤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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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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