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购买了一辆出租车,因为取得不了道路运输许可证,就将车挂靠在某出租车公司,每年给公司一定的挂靠费,但经营收入都是我自己的,我请我的小舅子来开车,运营的收入四六分,上个月我小舅子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了车祸,请问挂靠关系司机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具有核心价值。《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便不能称为该单位的职工,其在该单位劳动所受伤害便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挂靠关系司机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因为挂靠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具有核心价值。
司法实践中,虽然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挂靠人将营运车辆租赁或者承包给实际驾驶员的情形下,对外出租或者承包收取租金或承包费只是所有权收益的一种体现,并非是对机动车营运享有的利益,承租人或者承包人自主控制、支配机动车,并自主享有营运收益。所以,相对挂靠人雇佣驾驶员营运来说,挂靠人出租或者承包营运车辆的,实际驾驶员无论是相对于挂靠人还是被挂靠人,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都更弱,以至于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形成。双方并没有人身与组织的从属性,所以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