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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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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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一周的时候,跟我媳妇登记结婚了,可是我们在登记结婚的时候,由于登记员的失误,给我们信息填错了,就导致我重婚了,一般民政局导致重婚 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专业解答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可以向法院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为,这是属于民政部门存在的错误,当然婚姻登记被撤销之后就自行的解除和夫妻关系,不需要再次的提起民事方面的诉讼了。
专业解答因为民政局登记错误而导致重婚的肯定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这种所谓的重婚并不是当事人故意造成这样的局面的。发现这种状况以后应该及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材料,到民政局请求工作人员更改错误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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