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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您咨询的是婚姻家庭纠纷相关问题;
2.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3.但是,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本案中你方丈夫借款,你不知情,如果对方所借款项并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您需要承担责任。
2020-10-08 00:26: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