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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现在他们要解除同居关系,那么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余* 山东-东营 财产分割咨询 2016.10.10 07:31:11 179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她和她老公以夫妻的名义生活,但是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现在他们要解除同居关系,那么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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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这么说的,不过同居关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2016-10-10 07:3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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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挺简单的,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中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016-10-10 07:4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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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司法解释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016-10-10 07:4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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