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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去世,生前欠债,女方及子女完全不知情,现债主上门所要,男方无

苟** 辽宁-大连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0.06 10:24:22 327人阅读

男方去世,生前欠债,女方及子女完全不知情,现债主上门所要,男方无房产车子及其他遗产,一套廉租房虽是男方名字但不属于男方所有,还有保险方面有两万的保险及安葬费,这样的话,偿还债务方面要全部承担么??女方及子女完全不知情,还有保险方面有两万的保险及安葬费,偿还债务方面要全部承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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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承担一切债务,另一方是否可以免责,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不能免责。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应从其约定,可以免责。

2020-10-06 10:2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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