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绵阳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后另一方因家庭困难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后另一方因家庭困难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ask****828 四川-绵阳 离婚咨询 2020.10.04 22:49:24 417人阅读

你好 离婚后另一方因家庭困难为由 拒绝给付抚养费 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绵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90359条

原则上,不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2020-10-10 07:34:1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7282条

你好请问您是哪一方呢,离婚多久

2020-10-05 09:19:0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