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这块要提供银行流水,可是银行流水摘要处显示“其他”,而不是“工资”,每月时间固定金额差距不大,法院不认可,合理吗?我要主张这项权益,怎么办?急法院说,提供工资证明,认不认可在他,听意思不会认可,等判下来,再上诉有没有必要
您好。除了银行的流水账账单外,您可以要求您父亲的工作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详细说明等书面证据作证该银行流水账账单的关联性。只要能够将证明您父亲工资情况的证据形成证据链,应当认可。但前提您必须收集到能够证明您父亲工资情况的其他书面证据,若只有记载“其他”的银行流水账账单,则欠缺证明力,判决都是依据证据进行判决的。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您可以上诉。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0-10-04 12:36:4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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