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阜阳法律咨询 > 阜阳离婚法律咨询 > 女方由2009年自己申请审批自建房宅基120平方,自己出资建房2层,于20

女方由2009年自己申请审批自建房宅基120平方,自己出资建房2层,于20

李** 安徽-阜阳 离婚咨询 2020.10.03 18:53:25 366人阅读

女方由2009年自己申请审批自建房宅基120平方,自己出资建房2层,于2010年领证结婚,2013年因城房建设需占用女方土地,经公证处公证,承建方一次性补偿给女方土地征用费20万元,补偿款于2014年一次性补偿到女方银行帐号,2015年用补偿给女方土地征用费20万元在原女方所建的房屋上增加楼房3层,男方没有出资,因2018年2月份女方出车祸,男方不照顾,也没出钱给女方医疗,女方提出离婚,请问男方可以提出要分割房产吗?请问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财产吗?

其他人都在看:
阜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阜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1.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女方婚前所修建的2层楼房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2.女方在婚后取得的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性质问题,根据最高《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今后生活出路给予的一种补偿,土地征收补偿费不应归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该土地征地补偿费应当确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3.基于第2条的理由,女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修建的第3层房屋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以,如果双方离婚,女方所修建的共3层楼房属于其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同理,如果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的个人财产,亦不能得到支持。当然,双方其他的共同财产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2020-10-03 18:55:25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