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有效吗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有效吗

陈* 黑龙江-鸡西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03 17:20:08 308人阅读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有效吗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鸡西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劳动部相关回复函的规定,如果是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的劳动者,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十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吉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请示》(吉劳仲字〔1995〕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企业对停薪留职期满后逾期不归的职工,可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六条和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的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

2020-10-03 17:21:0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依据劳动部相关回复函的规定,如果是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的劳动者,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十天。相关法律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吉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请示》(吉劳仲字〔1995〕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企业对停薪留职期满后逾期不归的职工,可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六条和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的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4 1659阅读
  • 解除合同登报有效力吗?

    专业解答解除合同登报有效力吗?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又有前提条件。即无法完成书面送达,或虽然可以书面送达但对方拒收的。此时登报公告视为送达。当事人一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无效。

    2024.02.23 1747阅读
  • 解除合同登报有法律效力么

    专业解答解除合同登报有法律效力么?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又有前提条件。即无法完成书面送达,或虽然可以书面送达但对方拒收的。此时登报公告视为送达。当事人一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无效。

    2024.02.28 1600阅读
  • 登报解除合同通知有法律效力吗

    专业解答登报解除合同通知有法律效力吗?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又有前提条件。即无法完成书面送达,或虽然可以书面送达但对方拒收的。此时登报公告视为送达。当事人一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无效。

    2024.03.03 1280阅读
  • 登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专业解答登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又有前提条件。即无法完成书面送达,或虽然可以书面送达但对方拒收的。此时登报公告视为送达。当事人一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无效。

    2024.03.03 2122阅读
  •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析 如果是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的劳动者,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十天。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5.01.28 1409阅读
  •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刊登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并未通过其他方式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支付其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可以事先采取打电话,发短信,邮寄等方式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用人单位并未采取可能采取的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不符合法定程序,解除行为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5.01.09 1492阅读
  •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4.10.26 1470阅读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登报吗

    2024.09.30 81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