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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主.前几天单位司机开车把人撞死了逃逸!我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吗?

韩* 辽宁-阜新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0.02 14:15:50 331人阅读

我是车主.前几天单位司机开车把人撞死逃逸!我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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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有人有过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的;  
(三)依当时情形借用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所以一般出借给别人不会存在什么问题,除非出借人自己本身存在过错。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20-10-02 14:1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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