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关于公司(gogsi)破产法的几个问题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你帮忙解答。我朋友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gogsi)的股东,最近公司效益确实是不好,所以他和其他股东达成统一意见,决定关闭公司。这里就有几个问题了:
1.国家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或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准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董事或经理,那么我朋友想再去注册一家新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或董事的,是不是不行
2.公司注销和破产是不是同一个概念,一般正常的将公司停止经营都有什么方式
3.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是否是公司股东和出资额的大小有什么关系和限制
4.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他的权限都有那些,那些东西是需要公司法人的签名的好了,问题多而杂,小而烦,请大侠帮个忙,不甚感谢!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与物权关系的特点债权和物权或物权关系之关系,在企业破产程序的作用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综合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关系上的确定性。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物权或物权关系与债权的关系是确定的。破产财产大都属于物权之客体,但作为物权,就必须具有物权的主体,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⑦],而破产人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管理人则具有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但没有物权法意义上物权人的全部权能,充其量只能算是准物权人。无论管理人作为物权人还是准物权人,它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权只能是用于破产债权的清偿,只能用于履行清偿义务。而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任何财产上的义务。
2、地位上的从属性。破产财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担负的主要工作,就是清理破产财产为破产偿债作各种服务。而债权人主要是为自己的利益行使其债权的求偿权。债权人行使的债权和管理人行使的准物权,地位上表现出明显的从属性。因此,从清偿破产债权的角度看,持有破产财产的准物权,劣于以破产财产为偿债标的的债权。
3、程序上的终结性。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从其接管破产财产开始,到破产终结,并处理完相关善后事务即告结束。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活动,是从申报债权开始,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告终。无论清偿顺序和清偿比例如何,债权的行使都将最后终结。不存在程序上的重复。企业破产程序,不仅要消灭债务人的财产权及其法人人格;同时,还要消除债权人尚未受偿的债权。使破产人的清偿义务和债权人的破产债权,以企业破产程序的终结而终结。律师推荐:黄继保北京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私人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合同,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买卖,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
当前经济市场竞争压力大,公司经营不善出现倒闭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今天为大家介绍公司倒闭工资的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工资怎么算,企业倒闭员工工资如何处理,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以及倒闭工资赔付标准是多少?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在申请破产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那么清算报告要怎么写呢,律图清算报告范本百科栏目,为你解读清算报告范本相关知识,比如说公司清算报告范本怎么写,来了解一吧!
当今社会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就会出现破产的情形,公司一旦破产之后,大家知道该怎么做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破产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旦经营不善就可能会出现破产的情形,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就算申请了破产,也是可以进行破产和解的,可能很多人对破产和解不是特别了解,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介绍了破产和解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说到清算,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公司破产,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破产或者要停止经营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清算的问题,那么具体来讲清算到底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下文为大家介绍了清算的相关知识,大家有兴趣可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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