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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以前员工想回来,让我离职。合法吗?如果辞退我,需要补偿什么
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按半年补半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是属于无故辞退,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在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未转正,现在快半年了。单位辞退劳动者,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起每月2倍工资。还要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还有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起补交社会保险费。【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可以与单位领导谈话,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取得证据。证明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月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带着证据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专业解答签了劳动合同过了6个月试用期想辞职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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