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主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效力如何
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专业解答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效力的判定若在合同签订后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事宜,原先所签订的合约仍然具有其效力,并可继续适用。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续签变更主体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变更影响了原合同的执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只是名义上的变更,实际条件没有变化,而且劳动者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可能就不需要补偿。
专业解答员工若觉得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核心内容的行为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的。这种变更属于重大合同修订,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强行执行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据原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公司因此解雇员工,那公司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主体的条件,比如因为合并、分立而变更法人资格,或者将员工调派到关联企业,甚至通过外包的方式转移劳动关系。不过,所有这些调整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不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发生了变更,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变更,这可能会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此时,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变更。如果劳动者同意变更,应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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