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裁掉驳回后,当事人不服该裁掉的,可以在十日内再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被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的案件,原告再次的,如果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说明驳回后还可以重新。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裁掉驳回后,当事人不服该裁掉的,可以在十日内再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被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的案件,原告再次的,如果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说明驳回后还可以重新。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就只能是进行离婚,协商离婚不会成功。有些人离婚后又被对方给感动化解了,打算给对方一个机会,于是就想要撤诉,那么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再次提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提讼。
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就是原告向人民申请撤诉,人民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七)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