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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介人员身份编造虚假信息收买房人的订金,又迟迟不退还订金,是否可以告他经济诈骗

李* 安徽-阜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9 17:56:35 366人阅读

以中介人员身份编造虚假信息买房人的订金,又迟迟不退还订金,是否可以告他经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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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行为人是否有非法侵占的目的,根据此情况,应该不属于诈骗行为,只是单纯的经济纠纷。行为人收取定金后没有履行合同,不成立合同诈骗罪,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9-29 17:5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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