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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对方单位的暂借款做短期借款科目还是其他应付款科目?两者有什么区别?

李** 安徽-六安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9.29 17:21:42 3384人阅读

向对方单位的暂借款做短期借款科目还是其他应付款科目?两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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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都是负债类科目。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
(一)短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定义: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范围:

1)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

2)存入保证金;

3)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4)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

5)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

6)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三)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的范围: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四)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1)取得保证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2)归还保证金时: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贷:银行存款
(五)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1)借入短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4)归还短期借款时: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2020-09-29 17:2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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