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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所下的聘礼,我是不是要全部退还呢?

夏** 四川-成都 财产分割咨询 2020.09.29 06:32:24 441人阅读

男方婚前所下的聘礼,我是不是要全部退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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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其实就不是合法夫妻,不是合法夫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进行了婚姻登记,只是没有结婚证,你们到婚姻登记机构开有关证明,然后进行离婚。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一个方法是你们两个进行协商,自己解除同居关系,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协商解决就可以了。再一个方法讼诉到由解除你们的非法同居关系就可以。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个人的;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情况是平均分配;关于聘礼,如果你们结婚以后,还生活了一段时间,应该酌情退还部分聘礼。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夫妻,即使没有婚姻登记,已经构成事实婚姻的,仍然按照合法夫妻进行离婚登记。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的,并且是通过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的才是合法夫妻。否则,你们之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2020-09-29 06:3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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