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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应包括以下内容: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的情况说明;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的介绍;与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情况;相应的规章制度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2020-09-28 16:3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