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务院对此有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人民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工伤事故、经济补偿金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申请缓交;
(二)海上事故。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交通事故;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2020-09-28 09:09: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