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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未成立,股东是否可以要求退还股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虽然您和两位朋友已经签订了公司章程,但公司只取得了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拟成立的公司至今没有成立。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未设立成功的情况下,出资协议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您可以主张解除《出资协议》,向李要求返还股金。
2020-09-28 02:26: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