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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

王** 广西-柳州 离婚咨询 2020.09.27 15:49:08 430人阅读

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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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上讲,未经对方同意,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其次,从具体操作上,孩子的父母单方去公安机关申请给孩子改姓的,公安机关通常会按规定要求父母双方共同签订同意,才可以。所以,单方改姓,一般也不具有可能性。
最后,从感情上,擅自更改孩子姓氏,这在中国传统风俗看来,是涉及到另一方家族情感的大事,不是简单的孩子个人的事儿,所以,从尊重中国传统风俗的角度,私自改姓,在对方家族情感上,都是无法接受的,容易引发新的矛盾。
改姓,请慎重!

2020-09-27 15:5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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