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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忽悠吸毒报案自首,第二次被报复陷害,关到看收所十天后送到戒毒所说关二年,法律法规是这样的吗?

勾** 辽宁-沈阳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26 05:08:31 327人阅读

第一次被忽悠吸毒报案自首,第二次被报复陷害,关到看收所十天后送到戒毒所说关二年,法律法规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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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毒品犯罪,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立功的,可以不从宽处罚。

2020-09-26 05:1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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