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至少要三个月以后,因为判决书需要公告两个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收到书后多长时间开庭,根据不同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只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书上交到后,符合条件的,人民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4、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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