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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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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若一方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黄* 黑龙江-鹤岗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1 15:26:24 341人阅读

分居期间若一方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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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分居期间若一方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负举证责任证明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分居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所以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婚后财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一方主张是个人财产,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0-09-21 15:2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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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婚前购买的房屋并夫妻居住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一方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为个人资产。一方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赠与,为共同财产。共同承担贷款偿还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协商约定为共同财产的也适用。

    2024.05.19 17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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