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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征地步骤是怎样

苏** 江西-九江 补偿标准咨询 2020.09.19 21:27:14 409人阅读

建设用地征地步骤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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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建设用地征地步骤是怎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
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置农业人口;
 
(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
 
(5)直辖市征地争议。
(
1)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2)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
(2)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期移交土地;
(3)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各种争议;
(4)填写征地结案报告。
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2020-09-19 21:29:1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程序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程序流程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对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6、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住建委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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