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因为工伤而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专业解答患者因心脏支架手术失败去世,其家属有权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家属可先与医疗机构协商,若无法解决问题,可寻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应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并尽早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确保事实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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