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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不只可能侵犯对方的人身保护,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不追究,只是双方达成和解,对方不再追究民事赔偿,但是治安处罚不因此而免除。抓紧交钱走人,以后不要太冲动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第二十六条(扰乱公共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侵犯人身权利)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0-09-18 17:25: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