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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不到一个月,想要回结婚娘家陪送嫁妆钱,可以要回来吗

邓** 山西-太原 离婚咨询 2020.09.17 23:42:12 313人阅读

离婚了不到一个月,想要回结婚娘家陪送嫁妆钱,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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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婚后财产的分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2、如果婚后没有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遵循《婚姻法》的规定。现行婚姻法对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采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对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通常是各占5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陪送嫁妆的分割:  在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中,嫁妆一般是女方为女儿出嫁而陪送的财物,也就意味着是对女儿个人的赠与,而非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司法实践中,从我国传统的风俗的角度上,如果没有明确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般是将嫁妆作为个人财产来处理。所以,离婚财产分割时,陪送嫁妆归女方所有。  夫妻财产分配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如果我对离婚时陪送嫁妆如何分割的回答可以帮到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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