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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举个例子解释一下: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器前手的权利

张* 上海-黄浦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9.17 19:30:24 3516人阅读

谁能给我举个例子解释一下: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器前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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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不得优于的涵义是指不能超过,而且必须受到前手权利状态的影响,比如说:1如果前手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当事人,享有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享有同样的票据权利;2如果前手是因欺诈等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如果前手因善意取得票据但未付对价或对价不相当,该前手的权利应受其再前手权利的影响,无偿取得之人也受前手的影响。

2020-09-17 19:3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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