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却不给开扣车证明,属于违法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2020-09-12 21:12:12 回复
律师解析 1、不是必须扣车,是否扣车要看具体案情。 2、事故发生后,最快的放车就是双方达成协议,并在交警哪里签订协议,然后交警出具简易责任认定书,当场就可以放车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交警要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的第3天就可以放车了。 但如果受害方提出了财产保全,司机就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才可以把车提走。 并且小事故不一定都要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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