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需要向离婚,在进行离婚判决的时候,会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也进行判决。所以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转移财产。遇到这种问题,其实也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那么呢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
2、转移房产;
(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
(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
3、伪造债务;
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
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二、如果还未或已经,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6、房屋转让被隐瞒一方当事人会向另行提讼,将配偶及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据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还可以要求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若在诉讼过程中无足够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在离婚之后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时可以再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般应在有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丈夫转移财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取证:
一、找到他常用的银行卡申请调取银行卡的银行流水,然后根据银行流水每笔钱去向进行调查,发展线索;
二、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
三、可以通过调解写保证书方式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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