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开庭需要五个月时间。《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在多长时间内进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换押证在人民检察院的话也是公安机关负责转押的,是公安机关负责把犯罪嫌疑人转押至人民检察院的看守所,换押证是由公安机关填写的,但换押证是随案移送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需要把换押证一并递交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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