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
最高《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规定: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告人。从法律规定可看出,现强制法已规定了某些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告人。承认在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实体法裁判,在情况下,在程序中,可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告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告人配偶为被告人,此做法已在实践中赞同,也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程序中,裁判权可由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的监督机制,听证制度,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申请复议。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应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提讼,则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不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无效。
专业解答若债务人有心规避债务,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逃脱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及第五百四十条中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转移行为。在此过程中,为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债权人亦可在紧迫状态下,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请求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阻止债务人继续对其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挪移。
专业解答鉴于某些借款人可能存在故意规避债务的不良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三十八条以及第五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借款方的相关操作行为。
专业解答担保人在诉讼被诉前提早离婚并转移财产,被视为逃避债务行为(1)在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进行财产分割后又于婚姻机关办理离婚以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体法对被告人与其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行为作出无效认定,并据此裁定追加被告人的前任配偶作为被告人参与诉讼。
专业解答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所导致的严重后果1、若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故意转移责任财产,将被视为对判决及裁定的公然抗拒,即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被执行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处罚。2、然而,若仅为普通的恶意转移债务行为,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此种行为。3、恶意转移财产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
专业解答法院在判断时会考虑多个方面的事实证据。要是债务人离个婚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法院会制裁这种行为来保护债权人。在审理时,法院会调查离婚的时间、财产分割的情况。要是离婚时间很短,财产却大多分给了配偶,那可能会被视为严重的避债行为。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这些行为,比如放弃债权、舍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非法延长未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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