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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离婚登记,无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该怎么办?

代** 河北-廊坊 离婚咨询 2020.09.11 18:17:21 312人阅读

已办离婚登记,无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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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到,要求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20-09-11 18:1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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