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其他法律咨询 > 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

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

王* 广西-桂林 其他咨询 2020.09.11 17:34:34 432人阅读

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其他律师 桂林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你公司可以向广州某建筑公司发出承诺。  《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广州某建筑公司在向你公司发出的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符合《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的第一种情形,该要约不得撤销,因此你公司可以向广州某建筑公司发出承诺。

2020-09-11 17:35:3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是否可以撤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这是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在实际中,遇到强制撤销要约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取消该要约,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关于合同的撤销,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由此可知,具备一定条件的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本案中,被告在通知中确定了原告缴纳承包金的最后期限,也就是确定了承诺的期限,因而已构成不可撤销的要约。被告于2003年3月2日的公开招标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不可撤销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权利。本文认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通知应定性为要约。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据此,构成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下要件:(1)要约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足以构成一个合同的内容;(3)要约应当以明确的方式向要约人发出;(4)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即成立合同,要约人将受其约束的确定意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