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甘孜法律咨询 > 甘孜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中我方追尾全责,对方属非运营,要我赔间接损失,请问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中我方追尾全责,对方属非运营,要我赔间接损失,请问该怎么处理

许** 四川-甘孜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9.10 18:25:25 450人阅读

交通事故中我方追尾全责,对方属非运营,要我赔间接损失,请问该怎么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甘孜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甘孜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020-09-10 18:27:2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