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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协议的撤销有期限的限制吗?

陈** 河北-保定 其他咨询 2020.09.10 11:02:18 307人阅读

显失公平协议的撤销有期限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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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您的问题涉及撤销权的性质以及除斥期间。
2、撤销权在理论上有争议,通说认为性质为形成权,应当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
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如下规定,以供参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4、如还有不解之处,请及时沟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您的问题涉及撤销权的性质以及除斥期间。
2、撤销权在理论上有争议,通说认为性质为形成权,应当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
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如下规定,以供参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4、如还有不解之处,请及时沟通。

1、根据法律规定,显失公平调解协议的撤销期限为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主要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主观要件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只有符合上述主客观两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显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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